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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2020-05-25 17:20:19 |文章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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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09:00至5月31日16:00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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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2020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9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1)“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2)“其他条件”中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的士兵,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具备;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525/353749.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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