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浙江省舟山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

2020年浙江省舟山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45人公告

2020-06-24 15:20:41 |文章来源:普陀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年浙江省舟山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以下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0年浙江省舟山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45人公告,更多关于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考公众号

2020年浙江省舟山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4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6月25日00:00—7月15日24:00以下是公告详情:

点击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包

点击报名:2020年浙江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备考图书:事业单位备考图书选购入口

备考网课:事业单位备考网课选购入口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区块。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普陀将全力打造成为自贸港区先行区、海上花园会客厅,努力建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全方位打造一个更加自由开放、充满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普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大力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人才来普陀区创新创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最大特点可概括为“事业编制、硕研以上、直接面试”。推出20家事业单位共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41个,需求人数4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uo.gov.cn)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官方平台,网站内部导航: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目录。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中国境内学校的学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及港澳台的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84年6月25日以后)。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80—3012052(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1寸照,报名表见附件2),已毕业的应聘者随附学位、学历证书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发送至电子邮箱ptrcsc@163.com,纸质报名表于考试资格复审时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00:00—7月15日24:00。

2、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资格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人事主管部门将暂停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初审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考试以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2)的,人事主管部门将暂停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按专业进行集中招聘的8个岗位,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与专业对应的职位。

3、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624/355652.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