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云南省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44人公告(4)

2020年云南省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44人公告(4)

2020-09-15 09:21:45 |文章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年云南省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44人公告(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市、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要求

(一)2020年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

笔试、面试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录资格承诺书。

(三)本次定向招聘只面对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且不可以跨县(市、区)报考。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单独研究确定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组织选岗环节结束后,若出现需要进行岗位调剂的情况,将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综合成绩对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位调剂。

(六)此次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综合成绩计算等详见《2020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附件7)。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0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执行。其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专业目录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执行。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位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915/360049.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