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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12人公告

2020-11-14 19:19:48 |文章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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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专职辅导员,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有松山湖(校本部)、道滘(卫生健康学院)、大岭山(建筑学院)3个校区,总面积63.71万平方米。学校紧密结合 “粤港澳大湾区”、“扩容、提质、强服务”及“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等国家、省、市战略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职业院校“双提升”战略目标,实施智能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创意设计类、经济管理类和建筑技术类等10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与世界知名企业合作共建机器人产业学院、大数据产业学院、电商产业学院和服装产业学院等10个特色学院,并加快建设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国际先进制造技术产教合作联盟等高水平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有志于从事高校辅导员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若后期发现相应情况,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1.受过刑罚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2021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的学历学位层次须与《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相符。考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全脱产)本科毕业,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考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并于考察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报考专业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相符,具体由我校解释。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确定。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年龄

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24:00止。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114/363616.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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