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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人公告

2021-04-03 10:58:42 |文章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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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区府办”)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区委区府办公开招录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区委政研室”)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从事机关综合文秘、信息调研、政策研究、公文办理、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明府办〔2016〕1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三、招录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3年4月19日之前出生), 28周岁以下(即1992年4月19日之后出生)。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雇用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雇用人员的,不得报名。

  四、招录办法

  本次招录实行公开招考,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为高明区委政研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政府大院1号办公楼2楼),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0757-88661108)。现场报名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寄资料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贴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3)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有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可一并报送。(4)邮寄资料报名的需于笔试当日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复核。

  4.资格审查。区委政研室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考试应遵守相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9〕37号)。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招录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录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委区府办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区委区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261336。

  点击下载>>>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ming.gov.cn/zwgk/rsxx/gwykl/content/post_4752644.html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1/0403/379151.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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