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
2025-07-14 17:47:12 |文章来源:衡南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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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2人),列事业编。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5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2024、2023年)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025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nan.gov.cn)及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 7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8:00至2025年8月1日18:0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①《2025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蓝底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⑤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
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⑦在编在岗报考者需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⑧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5)。
4.线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实行报名时线上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线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进行核验。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所选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件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请拨打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8日8:00至2025年8月5日18:00。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补充资料时间截止8月4日18:00。资格初审合格者,非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线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8:00至2025年8月10日18:00(节假日不休),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县人社局事管股512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6.线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7.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必须符合所报的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申请材料应该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报名缴费成功者)未达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考者报名注册。
(5)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工作经历等),以2025年7月13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本次参考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报名缴费成功者)开考比例为1:3,如低于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及成绩合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设置,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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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格分数线:如出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412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再相同,则入围末位同名次考生一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进入现场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入围考生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以及网上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
4.因报考者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拟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在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到底确定排序)及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
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名单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事管股512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
4.入围体检人员应当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且取得合格结论,特殊情况应在90日内(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完成且取得合格结论,孕妇可延长至一年,未按时完成且取得合格结论者,不得纳入考察范围。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考察由县人社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报名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
(九)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90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衡南县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资格审查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和问责。
六、其他
咨询电话:
衡南县人社局0734-8749137
监督电话:
衡南县纪委监委0734-8550131
衡南县委组织部0734-855020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714/526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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