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定向医学生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公告
2025-07-31 15:39:02 |文章来源: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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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我市为梁平区公费培养的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梁平区公费培养的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一览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人员招聘”栏上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须在2025年8月1日9:00至8月1日12: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lsbj.cq.gov.cn/),选择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进入,选择“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页面,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应认真对照拟报名岗位招聘条件,诚信报考满足条件的岗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5年8月1日13: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教育岗位于2025年8月1日14:30-17:00,卫生岗位具体审查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教育岗位在梁平区教委七楼会议室,卫生岗位在梁平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梁平区双桂街道银桂路16号404室)。
3.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教育岗位
①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填写);
②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一寸证件照3张。
(2)卫生岗位
①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填写);
②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招聘面试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梁平区教委、梁平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一)教育岗位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组织实施。
主要采取综合面试、试讲、在校学业成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除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在校学业成绩由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就读的毕业院校提供。
2.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甲类岗位
小学全科、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50%+在校学业成绩×30%。
学生在校学业成绩=100-n/m×40(n为学生在其年级的综合总成绩排名,m为该年级总学生人数),按年级排名折算成百分制。
(2)乙类岗位
部属公费师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二)卫生岗位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组织实施
主要采取综合面试、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在校学业成绩,按学生学业成绩表中必修课平均分计算,分值为100分。
2.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在校学业成绩×50%。
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学业成绩表中必修课平均分。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人员招聘”栏上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按“选岗组别”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在校学业成绩(或排名)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用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人员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按附件1明确的年限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53239922、53239919;区卫生健康委,023-53220162;区人力社保局,023-53224012。
(四)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梁平区教委、梁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原文标题: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731/527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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