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梧州市直接面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9-15 17:10:50 |文章来源:梧州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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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计划招聘52人。
(二)县(市、区)卫生健康单位:计划招聘66人。
二、报名条件
(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临床医师。
(二)县(市、区)卫生健康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临床医师;
(三)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2日至2007年9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2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决定。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考试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其他说明。
1.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5年9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广西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wuzhou.gov.cn/)、“健康梧州”微信公众号查阅报考岗位信息。需要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的,可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详见附件1、附件3)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可直接到用人单位人事科递交报名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应聘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通过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将告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投递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18时止。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考生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核心课程供审查,经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及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时间结束后3天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和考生抽签制度,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岗位顺序,考生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时,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如面试成绩并列,面试当天即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广西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wuzhou.gov.cn/)、“健康梧州”微信公众号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和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组织,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具体与用人单位商定。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聘用。
四、福利待遇。
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符合梧州市引育卫生健康领域优秀人才政策范围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应注意从梧州人才网、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招聘单位网站等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
附件1:2025年梧州市直接面试招聘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梧州市直接面试招聘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5年梧州市直接面试招聘县(市、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2025年梧州市直接面试招聘县(市、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登记表.doc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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