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2025-11-28 10:12:25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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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规定,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0号
主要职能: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提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核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生态地质、遥感地质、地理信息、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及环境样品检验检测等地质技术支撑与服务,参与地质类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完成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本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考生只能选择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重复报考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包含:四川省第一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三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五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七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四川省第十二地质大队、四川省地质档案馆、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四川地质医院。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5个工作日)。
上午:09: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0号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办公楼六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1份,仅限报名1个岗位。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3.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职称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交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组织实施。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初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初试,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核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参加初试的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初试
需要初试的招聘岗位仅限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不含5:1)的招聘岗位。
1.初试方式和内容
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为招聘岗位相关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初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人员相同科目所有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初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开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3.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初试成绩(含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初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如通知后有人放弃面试,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核招聘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最终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公开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资格手续的办理
我单位统一以邮件的方式向符合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扫描件),由考生自行及时下载;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事项。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由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队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5.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6.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1.考察由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派出考察组具体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3.某岗位因考察中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初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由报考者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3.本次考核招聘,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执行(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4.我单位和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2192737
监督电话:0834-2164515
附件:
1.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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