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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公告

2026-01-30 17:56:40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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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2026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招聘岗位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各岗位的受聘人员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5日(含)至2008年2月4日(含)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5日(含)以后出生);

8.应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关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4月更新)》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于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对象: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为普通岗位,应具有2年以上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数据处理、数据安全、运维管理、软件开发和通信工程等相关信息化工作经历。报考相关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2月3日(含)之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2月3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此次招聘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国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3)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同时也不得报考其近亲属在用人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上述“近亲属”是指具有以下亲属关系的人员(下同):(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将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0∶00至2月10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0∶00至2月11日17∶00,交费时间为2026年2月4日10∶00至2月11日24∶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填写本人当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的保留单位(机构)。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报告其近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内的从业情况。对于有近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内从业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界面的“备注”栏内,完整、准确填写其近亲属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职务职级、与应聘人员的亲属关系等信息。对于没有近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内从业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界面的“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没有近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内工作”字样。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期间的工作时间咨询关于报考条件的相关问题。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招聘计划调整的岗位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3月25日至3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选择笔试类别。信息化运营岗位选择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纳税服务和宣传岗位、后勤服务岗位选择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见《岗位表》。

4.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5.笔试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方式以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等要求,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另行发布的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所有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由于自愿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时,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面试人选。决定递补面试人选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过程中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则同时递补作为新的资格复审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在递补过程中当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满足3∶1时停止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地点,待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承担;体检合格后自愿放弃后续环节或放弃聘用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依次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自开始公示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报考岗位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5.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471-5909034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0198、6601168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1月30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130/535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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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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