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2026-02-05 14:32:42 |文章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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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学校设有23个学院(系),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学校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学校共70个专业上榜,其中4个专业位居全国前10名。
学校附属单位有:附属民族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并设有附属第一幼儿园和附属第二幼儿园。学校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教职工子女成长提供良好的就学环境。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各岗位应聘人员要求年龄为18-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其中辅导员岗位15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岗位条件表中“主要学生干部”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辅导员A01(专技)、辅导员A02(专技)要求国内毕业生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及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ebtu.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和人事处网站。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
(四)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同时,由学校人才工作小组对体检、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与上述顺序条件均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资格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程序存在不符合招聘程序或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纳入河北省人员控制数管理,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省和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通知、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311-80789111(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徐老师)
17331123997(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徐老师)
0311-80789895(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311-80789855(河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13832193302(只接收短信)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河北师范大学
2026年2月5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205/535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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