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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07-06-08 13:48:05 |文章来源:合肥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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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授权,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7年合肥市区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0名,录用后将统一定向安排到县区乡镇工作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录用计划与职位

         本次全市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0名。录用后定向安排工作锻炼的具体计划与职位为:肥东县14名(职位代码001)、肥西县13名(职位代码002)、长丰县14名(职位代码003),瑶海区2名(职位代码004)、庐阳区2名(职位代码005)、蜀山区2名(职位代码006)、包河区3名(职位代码007)。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89年6月1日以前出生)、26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机关和我省人事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按规定处理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才网,网址为:www.hfrc.cn。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14日8:00至6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合肥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300-5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18日15:00前登录合肥人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确认。通过确认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确认的,在6月1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于6月20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7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从合肥人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也实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2007年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笔试考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07年6月22日9:00-16:00在合肥人才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三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以《安徽省20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人事编制网和合肥人事编制网站查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07年7月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00《申论》

         2、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合肥市。

         (四)笔试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为5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五、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入围人员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全日制200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07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所有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向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笔试达线人员中按3:1(同一职位录用计划在10名以上的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人事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办理报到及其他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报到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检查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否则,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537323(市监察局执法监察一室)、3538707(市人事局监察室)。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3538709(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公务员处):3537437(政策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2659077(考务咨询)。查询网址:安徽人事编制网(www.ahsrst.cn)合肥人事编制网(srsj.hefei.gov.cn)、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合肥人才在线(www.hf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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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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