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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08-04-02 00:00:00 |文章来源:安徽人事编制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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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芜湖市人事局、编办批准,镜湖区委、区政府同意,由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 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招聘单位
职 位
报考条件
专  业
学  历
年龄
及其他
区卫生监督所
工作人员2名
医疗或公共卫生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学士学位)
30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工作人员2名
区妇幼保健所
工作人员1名
妇幼保健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与镜湖区人事局共同组织。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江晚报》刊登招聘公告,同时通过镜湖人事人才网:http://whjhq.gov.cn/823、安徽人事编制网:http://www.ahsrst.cn、芜湖人事人才网:http://www.whrs.gov.cn和镜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hjhq.gov.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3月30日—4月8日

        报名地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芜湖市北京东路97号镜湖区公务大楼211室)。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以上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低于1:5,将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三科。具体内容如下:

 

       科目
  内容
单位
职业能力测试
医学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
区卫生监督所
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微生物学、内科学等
包括卫生法规、预防医学、流行病学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包括医学免疫、预防医学、流行病学等
区妇幼保健所
包括妇幼保健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等学

 

        笔试成绩汇总:每科卷面分数满分均为100分,按职业能力测试30%、医学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30%的权数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职位适应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和面试分数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员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在原单位(学校)和社会的表现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其录聘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

        (六)确定聘用人员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政策和待遇

        1、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市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人员聘用按《芜湖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芜政办[2007]70号)执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2、试用期6个月(含在聘期内), 聘用(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联系电话: 0553-3121839、0553-3122014

 

         附: 1、芜湖市镜湖区卫生监督所简介

              2、芜湖市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3、芜湖市镜湖区妇幼保健所简介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08/0402/227385.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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