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6月 25日工作时间内到奉节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原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教育事业单位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卫生事业单位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内容各占50分。教育和卫生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奉节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其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奉节县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的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奉节县人事局专技科审查确认。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
笔试成绩、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内容在报考学科的相应教材中随机选择;卫生类面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的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相关规定缴纳。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择岗位
报考县属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和农村初级中学的拟聘人员,在报考的岗位类别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七)公示
经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奉节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
附:奉节县201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奉节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奉节县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主管 部门 |
单位 |
经费 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类别 |
等级 |
名称 |
小计 |
数量 |
学历程度 |
专业 |
县教委 |
农村初级中学 |
全额 |
专技
|
十二级 |
语文 |
51 |
8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与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 |
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数学 |
5 |
英语 |
8 |
政治 |
2 |
历史 |
2 |
物理 |
4 |
化学 |
3 |
体育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与岗位相同专业 |
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美术 |
4 |
音乐 |
6 |
特殊教育学校 |
十二级 |
特殊教育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县卫生局 |
县属卫生事业单位 |
差额
或
全额
|
管理 |
十级 |
管理 |
30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行政管理 |
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
专技
|
十二级 |
医学影像 |
3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药剂 |
3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药剂学 |
医事法律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事法律 |
预防医疗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临床 |
9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康复治疗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护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中西医结合 |
5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 |
中医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医 |
医学检验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麻醉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临床(儿科或妇产岗位) |
1 |
男、女(妇产)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或妇产科学方向) |
乡镇卫生院 |
差额 |
专技 |
十二级 |
医疗岗位 |
21 |
2 |
女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奉节籍考生可放宽至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14 |
不限 |
临床医学 |
2 |
预防医学 |
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2 |
医学检验 |
1 |
针炙推拿 |
县计生委 |
乡镇计生服务站 |
全额 |
专技 |
十二级 |
医疗岗位 |
20 |
10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妇幼保健学 |
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奉节籍考生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 |
2 |
医学检验 |
2 |
护理学 |
3 |
临床医学 |
3 |
中西医结合 |
合计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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