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2010-06-22 16:31:02 |文章来源:宿州人事|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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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宿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按《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1号)规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选是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选是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证书的,在确定拟录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6月29日、30日(星期二、三);
2、地点:宿州市淮河中路182号(三马路市财政局对面)军培中心院内一楼大厅。
四、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请考生密切关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人才网、宿州先锋网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后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宿州市考录办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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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