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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自贡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1-01-12 16:56:57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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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1年自贡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2011年自贡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自贡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三楼( 自贡市交通路1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由本人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有职位要求的考生]、加试法律科目免试的,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1/0112/23158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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