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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工作方案

2012-10-31 19:30:25 |文章来源:未知|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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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吉安市市县乡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市人保局《2012年度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岗位设置所需的条件要求,招聘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
  (一)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选派
  1.面试考官:面试分10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的选定按相关规定确定(在市内外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抽调)。

  2.面试考务工作人员:每个面试考场工作人员各由3人组成,其中考场监察员1人,计时计分员1人,场外联络员1人。另设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考场监察员由县纪检、监察局派员担任,计时计分员、场外联络员、候考室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派员担任。

  3.面试监督人员:由市人保局出派。
  (二)我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职位45个,面试人数325人。

  (三)面试考场设置
  面试考点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面试室,面试室内设考官席、考生席、监察员席、计时计分员席。
  (四)面试方法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
  答辩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与人交往技巧、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等。

  (五)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
  1.面试对象:详见吉水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上午8:30时开始,当天结束。
  3.面试地点:吉水县实验小学(县公安局对面) 。

  (六)面试命题
  委托有命题资格的机构进行命题。

  (七)面试评分
  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1、面试的计分方法为:①若一个职位只有一个面试小组,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②如果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面试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2、实际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3、如果出现招聘职位面试入闱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等同的情况,则该职位所有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考生于2012年11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吉水县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30元。
  2、持“过期身份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以外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丢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部门户籍证明,到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准考手续后方可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考生必须于2012年11月11日上午7:3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集中,候考室工作人员认真核对面试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7:45时迟到考生停止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候考。参加面试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未进行面试不得离开候考室。
  4、2012年11月10日下午,召开面试工作人员考务暨培训会;2012年11月11日上午7:30时召开面试考官培训会,未经培训不得担任面试考官。与考生系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5、面试开始后,面试考生按抽签序号依次在联络员引导下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时只能告知本人的面试顺序号码,不能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6、应试考生回答完提问后,暂行离开考场。面试考官根据应试考生的回答和评分标准,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并签名。
  7、计时计分员在考场监察员的监督下,将每位考生所得的分数计分,并将面试成绩汇总表送主考官审定签名。
  8、主考官向面试者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后在联络员引导下退出考场,并自行离开考点。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第一时间予以公示,同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纪律
  1、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考试的命题、阅卷、考务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随意更改程序,如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打人情分、不得暗箱操作、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如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4、面试期间,应遵守封闭规定,关掉所有通讯工具,将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处理其他事务。
  5、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进行舞弊、索贿、受贿、谋取私利。
  所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工作规则和纪律,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舞弊及违反考试工作规则和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保局:0796-8689525 县监察局:0796-8689386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2/1031/132756.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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