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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事业单位:偃师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招聘方案

2013-01-10 11:21:33 |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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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偃师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洛编【2012】44号文件精神,经偃师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偃师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录工作在偃师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商务局、监察局、编办组织实施。成立偃师市招录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站伟任组长,成员由人社、商务、监察、编办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郭彦森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录办法

  招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市人社、商务、编办部门共同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家评委进行测试。市监察局全程监督招录过程。

  三、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招聘计划

  详见推荐。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18至35周岁(1994年8月31日—1977年8月31日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0110/71020.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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