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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遵义市凤冈县司法局招聘工勤人员方案

2013-08-09 08:43:4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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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遵义市凤冈县司法局招聘工勤人员方案

  遵义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8月8日讯:为加强凤冈县司法行政后勤工作,保证新增人员的素质,根据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县编委2013年下达的进人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其工作方案经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岗位

  凤冈县司法局工勤人员1名(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凤冈县户籍(2013年8月7日前具有凤冈户籍),具有二年以上驾驶工作经历,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政治品德,能吃苦耐劳;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方案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yjbys.com)上发布,包括招聘计划、招聘方案、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招考方式等。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司法局政工科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冈县司法局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5222054。

  3、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驾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由服务单位出具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工作的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试凭身份证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在司法局四楼办公室领取。

  六、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3年8月16日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以及驾驶员必备专业基础知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2的,对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若进入此环节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办公室相关知识。面试由面试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最高分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由县司法局政工科负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政审)。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审批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2-5222054(凤冈县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2-5121349(县第二纪工委)

  十二、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凤冈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凤冈县司法局

  2013年8月7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0809/236013.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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