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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3 10:27:35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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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大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6人,岗位、专业及名额见计划表(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近年来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㈡资格条件

  1.2010至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卫技类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卫技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有卫技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有相应的学位,否则降低一个格次招考;

  3.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专业除护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他专业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民办二级学院、专转本、专升本、联合办学类毕业生);镇区卫生院招聘的所有专业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㈠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8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滨海县卫生局人事教育科(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港城路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㈡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专业,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表二);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涉及招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所有应聘者在应聘期间都必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6.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00元。

  ㈢资格审查

  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局负责对报考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8月30日上午8:30至12:00凭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卫生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部分专业为专业技能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所有应聘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考查;

  4.技能考查:临床医学、护理、影像专业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查。按照招聘职位计划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查人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考查的专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专业技能考查。如有放弃专业技能考查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专业技能考查内容主要是该专业相应实际操作技能;

  5.面试:不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考查科目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按照招聘职位计划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专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如有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

  专业技能考查、面试总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线。专业技能考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检。最终以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技能考查)成绩累计总分。专业技能考查和面试时间分别为9月3日和9月5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本公告中确定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再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通过抽签确定)。体检时间为9月9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00,地点在滨海县卫生局会议室。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9月2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卫生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港城路2号。邮编:224500)。9月23日至26日,凭有关证件到县卫生局办理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审核近年来有党政纪处分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我县卫生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享受在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签订协议被录用后,要在我县服务满五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出、辞职调档等手续。

  六、招聘政策咨询

  滨海县卫生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4198276

  联系人:顾晓宇

  七、招聘公示、监督与举报

  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查成绩合格者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生网上公示。

  此次招考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中,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并接受举报。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5-84108911

  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15-84108117

  八、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0813/236205.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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