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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雷山县发展改革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013-08-29 11:44:19 |文章来源:未知|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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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雷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雷组通〔2013〕23号)精神,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发改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部分股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工作原则及程序

  竞争上岗工作坚持以人岗相适、德才兼备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竞聘工作按照发布竞聘上岗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任职的程序进行。

  三、组织机构

  成立雷山县发展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略)

  四、竞争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竞争范围及相关要求

  1.雷山县内在编、在职(岗)的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竞争上岗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竞争上岗调入事业(参公编制)单位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执行事业管理岗位工资待遇;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到截止时间仍未满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二)竞争岗位及相关条件

  1.县重点项目办副主任2名;

  具备条件: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专业,工龄可放宽到2011年9月前参加工作人员。

  2.县生态文明办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

  3.县生态文明办项目办公室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具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工龄可放宽到2011年9月前参加工作人员。

  4.县生态文明办指标监测中心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

  5.县扶贫生态移民办后续产业发展办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

  五、具体方案步骤

  (一)公布公告

  2013年8月29日—— 9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布竞争上岗公告。本次竞争上岗所有信息只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均可在上述职位中选择1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7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雷山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五楼)

  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笔试:达到招考职位1:3比例后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减少公开竞争职位名额。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雷山县发展改革局统一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主要测试干部的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岗位业务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按照人选与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报名时竞争上岗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评委组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当场作答,答题时限为6分钟,评委组成员根据面试表现情况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计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评委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综合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高分入选。

  (六)组织考察: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由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到相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公示及任用:确定竞争上岗人员经过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发展改革局将竞争上岗人选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和任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由局纪检组负责对本单位竞争上岗方案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七、未尽事宜由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3331330

  附件:雷山县发展改革局2013年竞争上岗人员报名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0829/168543.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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