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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公告(337名)

2013-11-04 12:55:48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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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377名,招聘信息在埇桥区政府网(http://www.szyq.gov.cn/)、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qqrsj.gov.cn)、埇桥先锋网(http://yq.ahxf.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13年毕业);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53-1365)在埇桥区教体局后二楼会议室报名,其他岗位(岗位代码1301-1352)在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浍水东路760号)五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统一制式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须加盖户籍专用章),临时身份证不能用于本次报名、考试和资格复审〕、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填写《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自行下载填写)。

  ⑵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⑷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4、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考试费用。

  (二)统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2月10日-12月12日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5日(周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笔试科目设置为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分别为“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公共知识”、“教育公共知识”,上述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考试科目具体详见《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管理、写作、国情省情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内容。

  “医学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解剖学、病理学和生理学等内容。

  “教育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4、笔试成绩的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按科目一和科目二成绩4∶6的比例计算。

  5、笔试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达到55分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后10日内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7、加分事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人员于2013年12月15日下午至12月17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9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实际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凡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潜能。

  岗位实际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五)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实际招聘数和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科目二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体检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内容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或行业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选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待遇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宜

  1、埇桥区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次招聘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本公告由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44393

  监察局监督电话:0557-3024541

  附:

  1、2013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2、《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1104/243060.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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