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事业单位:2013方城县乡镇卫生院招聘150人公告
2013-11-22 11:03:18 |文章来源:方城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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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河南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我县201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需求情况,依据《县编委会议纪要》方编[2013]2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50名,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提高乡镇的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临床医学专业45名、中医(中西医)专业16名、护理专业60名、检验专业3名、医学影像专业7名、药学专业4名、康复专业4名、妇幼保健专业3名、口腔医学专业3名、五官学专业2名、公共卫生专业3名,共计150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方城卫生事业,愿意履行医护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身心健康,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 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未在人社部门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以市人社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为准)。
5、具有方城户籍,在方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合在卫生医疗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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