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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

2014-03-14 09:27:01 |文章来源:南召政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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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南阳南召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南召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南召县委、南召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县委办、公安局等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5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31名,乡、镇20名。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要拿

  出一定岗位的专项指标招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回县报到未就业具有南召县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4年7月30日前毕业);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贫困县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局下属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项指标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条件。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4/0314/63213.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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