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3年天津市宁河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

2013年天津市宁河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2015-02-06 17:09:0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3年天津市宁河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013年天津市宁河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2013年8月15日讯:为满足宁河县部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宁河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宁河县第二、三、四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在岗人员中,招考部分全额事业编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考全额事业编干部8名(宁河县市容园林委环境卫生管理站2名;宁河县民政局光荣院2名;宁河县水务局地下水资源管理所2名;宁河县总工会工人俱乐部1名;宁河县建委市政工程管理中心1名)。

  二、招考对象

  目前宁河县第二、三、四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在岗人员。

  三、招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7:00结束。

  宁河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名期间,宁河县委组织部、宁河县人力社保局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区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笔试考试。考虑到第二、三、四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在岗人员在报考选调生、公务员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过程中经历了次数不等的面试遴选,并在实际工作中均有良好表现,为简化程序、减轻考生负担,此次公开招考不再组织面试,以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9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宁河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由宁河县委组织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宁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和分配手续(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和岗位)。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宁河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2-69591953

  中 共 宁 河 县 委 组 织 部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6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5/0206/250747.html

(编辑:姜芃)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