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政府企业投诉中心招考公告
2015-11-24 16:09:22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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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政府企业投诉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6月25日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7号)有关要求,我县成立了绥滨县人民政府企业投诉中心,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股级事业单位。为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法律及相关专业工作人员2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统招专科以上法律及相关专业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绥滨县人民政府企业投诉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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