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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盘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6-12-07 08:41:05 |文章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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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已公示结束。根据《盘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盘县皮肤性病防治站六楼会议室(盘县红果镇江源路240号,坐4路、8路公交车在国税局站下)。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简章》规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盘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专项招聘人员中的“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大学生志愿者”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须持服务证书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盘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和可能进入递补复审的考生须于12月9日前自行打印好报名表,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报名表导致不能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按照《简章》规定和打印的《报名表》,对照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考生,须现场签署《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如因资格复审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错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资格复审单位承担。

(三)资格复审单位须主动与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含递补复审考生)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含递补复审考生)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电话)、更改手机(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考生的,视为递补考生自动放弃递补。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做好短信、电话等相关记录,实行两人核实签字确认备查。

(四)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相应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亲笔签名按手印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单位须于2016年9月13日将资格复审报告、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和考生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于该考生报名表下方空白处)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六)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请在2016年12月9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简章》指定的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盘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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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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