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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连山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16 15:34:07 |文章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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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16]198号)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见《连山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3.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即1977年2月17日后(含当天)至1999年2月17日前(含当天)出生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员工作职责

  (一)本次招聘人员需到乡镇进行户外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国土所划分确定的巡查责任区域,进行土地、矿山及地质灾害巡查,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告与制止,配合国土所对违法用地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踏勘与卫星遥感监测的巡回检查相关工作。工作人员要熟悉当地情况,服从单位人事安排和调整。

  (二)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不得泄漏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216/33211.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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