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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10人公告

2017-03-23 09:10:32 |文章来源:未知|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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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

  为更好促进和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岗位职责及招聘名额

  法官助理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案件的排期;

  (二)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完成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等工作;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四)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五)受法官指派或协助法官办理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

  (六)收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裁判指引等参考资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

  (七)列席合议庭讨论案件;

  (八)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九)接待当事人;

  (十)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综合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和相关流程的办理;

  (十二)办理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书记员缺位时,由法官助理代行书记员的职责。按照本院法官助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法官助理招聘名额:法官助理5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3名(因文书送达、外出执行等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书记员职责: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二)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四)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五)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六)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七)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八)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九)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按照本院书记员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书记员招聘名额:书记员5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3名(因文书送达、外出执行等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国民教育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或取得司法考试C证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6.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或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7.在同等条件下,有书法、体育、文艺方面特长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6日,现场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工科。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或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证件;

  (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登记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由本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书记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技能测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测试(未达60字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可自带手提电脑。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四)面试(占40%)。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未进入考察名单者递补。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本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的法官助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

  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法官助理、书记员缴纳“五险”。

  报名地点: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北侧·上海路以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政工科505室)。

  联系人:小韦 、小叶

  联系电话:0779-3800011 13878952367(小韦)、 13707892235(小叶)

  附件: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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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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