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7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2017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2017-06-09 14:30:14 |文章来源:邯郸峰峰矿区政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7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区实际需求,拟采取选聘的方式,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其中教师75名,煤化工产品研发中心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具体条件详见《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1)。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7年6月15日(报名之日)为基准计算。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609/274282.html

(编辑:姜芃)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