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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东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99 医护122人公告

2017-06-25 15:30:06 |文章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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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9名、医护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本次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招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能报考。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二)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时-7月2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7月3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7月4日12时,缴费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时-7月4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其中:临聘教师证明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表样见附件3)及复印件于2017年7月5日-7月7日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不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考试内容

  考生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综合应用能力为中小学教师类,医护岗位综合应用能力为医疗卫生类(分别为:中医临床岗位类、西医临床岗位类、药剂岗位类、护理岗位类、医学技术岗位类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医护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所有岗位考生笔试时统一用现代汉语答题。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正常进行考试,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7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证明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表样见附件4)。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提交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医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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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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