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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事业单位招聘156人公告

2017-08-15 09:15:05 |文章来源:新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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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信阳市新县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17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招聘单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年龄要求,没有年龄要求的一律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21日至1999年8月21日间出生(本表中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7.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水利局水利类岗位(职位代码为:2402)的人员户籍不限,全日制专科及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人员限新县户籍。下列人员视为新县户籍: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北畈健康大道)。

    3.初测:报考人民文化馆表演艺术类(职位代码为:1502)、广播电视台主持与播音岗位的(职位代码为:1601、1602),报名前需进行初测,初测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是对报考者的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试,初测合格后方能报名。

    初测地点:

    报考人民文化馆表演艺术类专业的在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楼306室(北畈健康大道广电中心三楼)。

    报考广播电视台主持与播音专业的在新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北畈健康大道广电中心四楼)。

    初测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815/276406.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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