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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泰州靖江市财政局招聘1人编外人员公告

2017-08-18 17:38:07 |文章来源:靖江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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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泰州靖江市财政局招聘1人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财政局所属部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有工作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3、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⑴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⑵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

⑶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市人民中路123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⑶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三)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维权大楼5楼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2、面试: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与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综合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将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财政局所属部门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292150

另见靖江人才网网址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8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818/12751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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