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7-09-07 15:07:24 |文章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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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县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府发〔2007〕38号)和《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共12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或已签协议服务期未满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学历要求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层次学位),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专业及年龄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条件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http://www.jianhrss.gov.cn/ywzn/sydwk/sykzcwj/201503/t20150305_2227608.html)附件所列《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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