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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17-09-11 09:49:02 |文章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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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审判工作需要,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决定从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计划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若干名以及财务人员1名,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法庭记录、装订卷宗及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按照本院审判辅助人员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审判辅助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财务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财会专业学历,有会计证,具有多年财会工作经历优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除单位应负担的五险保费以外,审判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月薪3200元左右,财务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月薪4000元左右。其他待遇参照聘用书记员的标准确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邮寄或者直接送交至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个人自作的推荐表三份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911/277119.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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