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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

2017-10-21 10:12:02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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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97名,其中,考试招聘96名,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1名,详见附件2。

  其中,考核招聘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参加相关考核。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六)报考户籍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有户口限制的,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应聘人员配偶或父母户籍地在城口县的,可视为考生户口在城口县。

  四、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咨询电话:023-5922593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城口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4)原件,电脑输入后彩色打印,手签姓名。

  2.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电子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u盘现场拷贝。

  (四)报名表填写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一览表》,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招聘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后,填写报名表。

  (五)提交报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工作人员只对《报名表》手签姓名及照片清晰度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重庆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诚信报考数据库备案。

  (七)报名合格的人员,于2017年11月3日18:00前按规定在报名现场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缴纳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11月24日9:00—12:00,14:30—17:30在报名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如需委托它人领取准考证,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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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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