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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涪陵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招聘公告

2017-12-29 09:25:34 |文章来源: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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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重庆市涪陵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切实做好重庆市涪陵区旅游,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涪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渝人社〔2017〕389号),重庆市涪陵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事业单位职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为市场监管,岗位类别及等级为九级职员,招聘名额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报名时已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及相应学位,专业要求:旅游管理类、林学类、生物科学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重庆市涪陵区旅游局208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李源    联系电话:办公室:023-7228021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采取业务能力操作和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即由主考官提问,应聘者回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成绩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1229/280024.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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