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安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3名事业人员公告
2018-03-05 08:50:44 |文章来源:北安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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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同步北安市人民政府提供:2018年北安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3名事业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北安市委政法委拟面向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择优选调事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3200-20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和《黑龙江省综治委关于印发〈全省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市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构建综治中心“综治办+综治信息系统+组团服务”工作网络平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确保综治和平安北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该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正股级单位,隶属于北安市委政法委。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事业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较强。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现为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身份。
3、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
4、会熟练操作计算机、有文字综合能力或懂得财务知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81年3月5日以后出生)。
6、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时间。招考公告于2018年3月5日—3月16日,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北安电视台、北安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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