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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8-05-30 10:03:36 |文章来源:瓯海区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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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考生:

  根据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入围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8年5月31日(周四)9时至16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瓯海区景山街道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事务办公室0401、0402岗位的技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8/0530/223780.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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