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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公告

2018-07-30 15:49:11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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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

  首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首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表1)。

  若有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则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向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提出书面弃权声明,留档备查。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7月28日——8月3日。

  (二)考察的内容及标准

  (1)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时需回避的情形等。严禁以政审和函调替代考察工作。

  (2)要重点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录用的重要依据。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有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曾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察不合格。同时,针对不同身份的考生,对德的考察重点也应不同。考察对象为应届生的,重点了解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是否过硬,是否尊敬老师、友爱同学,是否乐于助人,富有爱心;考察对象为已就业人员,注重考察他们是否爱岗敬业、是否遵章守制、是否团结同事、是否诚信、务实、吃苦耐劳;对于未就业人员,注重深入村委会、社区、走访邻里乡亲,考察他们是否孝顺父母、团结邻里、是否关心公益事业等。

  (3)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资格复核时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包括: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②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③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④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⑤现役军人; ⑥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⑦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达到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4)对一些重要职位在考察时应当从严掌握标准。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以及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考察方法和步骤

  (1)成立考察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各考察组一般2至3人,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进行培训,明确和熟悉考察的内容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的方法步骤。各考察组根据本组考生实际,制定详细的考察计划,考察组对考察结果负责。

  (2)考察方式。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自传及谈话。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考察对象准备个人自传,由考生对个人学习、工作和成长情况进行陈述总结。个人自传文字材料一般在1000字左右,连同本人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一并在考察组考察时上交。同时,考察组要安排时间与考察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谈话,重点考察考生品行,通过当面提问等形式,全面了解其价值取向、大局观念、团队意识、共容性等方面的情况。一经确定录用的,考察对象不得另找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报到,签订《承诺书》。主动放弃资格的,本人提供书面申请。

  2、告知单位。由各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做好考察的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党组织应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和是否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的证明。

  3、查阅档案。考察组成员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考察对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近几年思想工作或学习工作总结;②考察对象曾经工作的单位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③被考察人档案;④被考察人身份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谈话了解。考察组必须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和乡镇(街道)等进行广泛的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示,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每位考察对象的谈话人数不少于5人。对应届毕业生,谈话对象主要是考察对象就读学校的院系党团组织和学生处负责人、班主任、部分学生等。对社会人员,谈话对象主要是单位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周围同事、居住地社区(行政村)负责人等。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一定要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5、提出建议。考察组研究并提出考察结论建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要有具体事实和有关证明材料。

  6、撰写报告。考察组研究确定考察结论建议后,撰写考察报告并提出录用建议,并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的申报材料,应当如实记录考察经过,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同时考察报告中应重点描述考生道德品行考察情况。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7、审核确定。考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每份考察报告,确保考察报告内容充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明确。考察报告须加盖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所有考察报告及相关材料统一上交县人才办存档备查。对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考察小组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

  (四)考察纪律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考察组成员必须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必须集体议事,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考察组集体意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三) 严格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尽量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客观辩证地研究和分析,从中得出准确的结论。同时,考察组成员要注意工作方法,维护考察对象的利益,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考察对象造成不良影响。

  (二)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遇有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可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三)形成考察材料上报。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组要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聘用建议。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8月8日一天完成。

  (二)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350元(不含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时由体检医院体检中心现场收取。

  (三)体检准备

  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须先与指定体检医院就体检工作及纪律要求签订书面协议。

  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于体检前将体检人数发给体检医院,由医院印制体检表,完成体检表编号;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负责制作体检考生抽签号和抽签登记表,抽签号不得有诱导性、指向性等。

  (四)实施步骤

  (1)考生召集、点名(县委人才办负责)

  体检对象召集地点拟定于团风县人社局院内7:30集中。工作人员负责体检对象点名,并于7:40左右引领体检对象至体检医院封闭室,由县人才办发放《体检考生须知》并组织考生学习。

  (2)体检对象身份审核、抽签、缴费、抽血

  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组织体检对象依次完成身份核对、抽签、缴费、抽血工作。身份核对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共同实施,抽签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缴费由体检医院负责。为了保证体检过程的公平公正,体检实行体检对象非实名制,生化(血液)检查项目实行“双盲法”,即体检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体检顺序,体检对象的体检表上及整个体检过程仅有编号,而抽血化验单由工作人员进行编号,体检对象并不知道自己的编号,医生也不知道每张化验单对应对象的姓名。由体检医院负责制作两套血检标签。

  (3)进行其他检验项目

  引导人员负责带领体检对象赴不同区域完成其他项目,需要强调的是,人员不能散乱,体检对象的体检表必须由引导人员统一管理,不得交给对象本人。

  (4)体检表整理汇总

  引导员仔细核对体检对象的检验项目,确认所有项目完成后方可允许体检对象离开体检医院,同时将体检对象的体检表及时交医护人员统一汇总。

  (5)体检结果反馈

  集中体检完成后,医院必须在限期内反馈体检结果。每个体检项目医生实行签字确认负责制,主检医师需要作最终体检结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医院和医生必须对体检结果严格保密。

  (6)组织复检

  根据医院反馈结果,通知需要复检对象参加复检,需要注意:一是必须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复检;二是复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对于复检项目、次数必须按规定执行;三是复检结论和最终结论未定时,不得通知递补对象。

  (7)体检工作总结

  根据集中体检、复检、递补体检对象体检等情况,整理出参加体检人员、通过人员、弃权人员、体检不合格人员、递补人员等信息,对于特殊情况资料须存档备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8月8日上午7:40前到团风县人社局院内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用餐。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向县人才办提供妊娠期相关证明,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结束后,县人才办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教育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并带2寸照片2张。

  (8)延期体检考生的相关事宜以体检医院书面意见为准,体检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人员予以监督。

  (六)其他事项

  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于8月 8日体检结束后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县人社局新办公楼807房间)开具调档函。

  联系电话: 0713- 6088558(县人才办)

  0713-6307808(县人社局)

  附件: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1、湖北团风中学(4人):

  002岗位(数学):石欢(递补)

  003岗位(英语语言文学):罗岚、吴珊珊

  004岗位(生物学):刘凯妹

  2、团风县王亚南学校(1人):

  005岗位(体育学):操文政

  3、团风县城乡规划局(1人):

  006岗位(城市规划与设计):李园

  4、团风县审计局(1人):

  008岗位(土木工程):皮国正

  5、团风县农业局(1人):

  009岗位(植物保护):冯翔

  6、团风县人民医院(8人):

  010岗位(中医学):李欣旭

  011岗位(临床医学):刘声财、陈杰

  012岗位(临床医学):王邵清、黄仲彪

  013岗位(中医学):凌河、陈盛

  014岗位(基础医学):王伟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8/0730/83386.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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