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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执行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8-08-21 17:01:34 |文章来源: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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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招收执行辅助人员若干名,辅助参加执行工作、系统录入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第一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学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4.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本招聘公告将于2018年8月17日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发布公告。

2.本次考试报名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国欢东路1136号)。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表1份。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0594-3582983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6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8/0821/1751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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