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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衢州市直学校招聘12人公告(2)

2020-07-16 14:21:12 |文章来源: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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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7月26日9:00—7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考生应于2020年7月26日16时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435887101@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报考岗位被核减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更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六)领取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于2020年8月6日至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在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智慧新城三江西路1号)领取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80分。公共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班主任工作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9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已填写完毕的《衢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1份);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

(5)一寸免冠近照1张。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陆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教师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物联网、机器人、数字媒体、汽修教师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5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十)体检、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专业科目(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

4.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6.体检、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衢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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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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