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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济南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0人公告(2)

2020-07-23 14:17:19 |文章来源:商河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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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商河县人民医院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商河县人民医院临床岗位,商河县中医医院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商河县中医医院中医岗位,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岗位,商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商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岗位。

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视为本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约70%、公共基础知识约30%;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以及省情省况等。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等其他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2020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选岗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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