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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号)

2021-01-18 10:54:33 |文章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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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定,拟面向吉林省内工委党校系统、党校系统、高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共招聘党史党建专业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吉林省内工委党校系统、党校系统、高校党史党建类专业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4日—200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200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党员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1/0118/370289.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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