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2人公告
2025-06-20 15:08:37 |文章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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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科尔沁区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广泛吸引各类优秀人才集聚科尔沁区就业,根据通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通人才办发〔2024〕1号)和科尔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科尔沁区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通科人才字〔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2人。其中,区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区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2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2)。
科尔沁区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及区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统一组织开展。
二、引进待遇
(一)除区直国有企业引进人员外,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体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关于科尔沁区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科尔沁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后,将依据所属人才类别,获得相应安置费及其他待遇。
1.对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安置费(税后)。
2.对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给予15万元安置费(税后)。
3.对事业单位引进2023、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安置费(税后)。
(三)国有企业引进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有企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基层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5.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学历学位俱全,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
(2)国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国内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3年、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4)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3年、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5)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世界大学综合排名须符合2023年、2024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其中之一;
(6)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
6.年龄要求: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7.其他资格条件以附件1、附件2规定为准,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8.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人员中,属于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近三年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党建、科尔沁区12333、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期间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8:30—2025年7月4日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方式: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报考人员发送报名邮件时,务必严格按要求操作:
(1)“发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
(2)将报名资料扫描后转换为PDF格式,并按报名材料顺序上传,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附件1、附件2对应的报考单位邮箱。
若未按规定格式命名及上传邮件,或因重复多次发送邮件而影响报考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后在公告网站公布。
4.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5.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须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
(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见附件4),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5);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4)非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成绩单(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见附件5)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7)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所在党组织书面证明,盖章或相关人员(书记或支委)签字;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9)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10)报名费每人20元,面试考务费50元。(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原渠道反馈,报考人员须及时查阅。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人才评价环节。
(三)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
人才评价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人才评价表》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检索报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引才单位审核,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须成立人才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后报送至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考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人才评价结束后,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评价按满分计算,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不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同岗竞争)。
人才评价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另行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评价资格。
(四)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为报名成功且参加人才评价的人员;面试工作由本次专项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期间考点封闭管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科尔沁区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岗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在专项工作组指导下,由引才单位参照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标准自主组织实施,面试有关安排及要求单独设立,另行公告。
2.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专项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开展。对面试人员知识积累、业务能力、科研水平、逻辑思维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评。
3.面试设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考试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考试不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对于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可申请使用引才单位额外空余编制或调剂使用编制予以保障,做到“一岗双用”“增补使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人才评价和面试环节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医院由专项工作组指定,体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引才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备案,由区委编办对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国有企业不设置服务期,并由引才单位在聘用(劳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未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未报到或拒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1: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docx
附件5: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2025年6月20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620/525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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