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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5-08-29 16:59:10 |文章来源:甘肃省水利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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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现将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对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由甘肃省水利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可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slt.gansu.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等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可在以上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00至9月10日(星期三)18∶00。应聘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所报考的单位联系(后附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水利厅所属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30至9月11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9月10日(星期三)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9月10日(星期三)18∶00后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或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30至9月12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和甘肃省榆中县部分乡镇(马坡乡、城关镇、新营镇、夏官营镇、小康营乡)户籍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笔试报名费。办理减免笔试报名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笔试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和甘肃省榆中县有关部门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按要求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笔试报名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星期五)12∶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仅可申请更改实名认证未通过报考人员填写的错误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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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水利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该招聘岗位的最低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告知应聘人员,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地点

应聘人员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聘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聘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1月下旬,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slt.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1∶3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达到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水利厅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三)3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四)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已领取《面试通知书》又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相关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时,由甘肃省水利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及排名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发布。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甘肃省水利厅组织面试加试(如有此情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相关报考人员),依据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体检、复检费用均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省水利厅负责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水利厅组织招聘单位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符合回避规定的、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由甘肃省水利厅印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将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公布,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保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八)本公告由甘肃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0931-8416932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水资源利用中心:0943-5538992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8525772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931-8411701

附件:

1.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甘肃省水利厅

2025年8月29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829/528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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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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