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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公告

2025-10-10 13:09:36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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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建校于1956年,占地900余亩,位于重庆主城茶园新区,拥有广阳校区和东站校区两个校区,学生12800余人,馆藏纸质图书92万余册、电子图书46万余册。学校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国家“5G+智慧教育”项目实施单位,重庆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学校始终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校训,始终坚持“习学相融,知行统一,培育建设英才,服务城乡发展”理念,充分彰显城乡建设行业特色,先后为国家输送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属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6年1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18:00止。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学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学校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核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我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二)面试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为15-20分钟,总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应聘人员面试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应聘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拟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若因应聘人员在面试后、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应聘人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咨询。

3.招聘咨询电话:雷老师 023-62469687。

4.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附件1: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xlsx

附件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原文标题: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010/530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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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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