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4786人公告
2026-02-05 09:07:15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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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发布方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8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含当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岗位。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7.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8.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9.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2月9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1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hijiazhuang.cptae.com/tip)。
网上报名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4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月14日17: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个人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流程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在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不要使用手机登录。
2.注册账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请按照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名、设置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凭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当前考试”模块,进入“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界面。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上传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可下载使用系统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预处理),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请不要在临近报名截止前提交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2月26日9: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月27日9:00至2月27日13: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hijiazhuang.cptae.com/tip)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7日9:00至2月27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月27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考务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先完成网上缴费,并于2月13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经对比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返还至缴费账户。提交材料内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3月23日10:00至3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内容。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 类)区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区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2个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3)为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综合管理类(A类):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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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3月29日笔试与石家庄马拉松赛同期举办,城区部分路段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官网有关公告,并留意短信、电话提示,配合完成有关信息采集填报。同时,在考试前提前了解马拉松赛道路线、交通管制区域和管制时间(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预先熟悉考点及周边情况,选择合适的路线和出行方式,确保按时抵达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具体公布时间请考生关注官网相关公告。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5.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同岗位内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有关证书或认证材料的,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含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将于资格复审完成后公布。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能够胜任岗位的残疾人,笔试总成绩较高者,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较高者。如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加试确定。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关问题可拨打相应招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考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方可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或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临床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而后方可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咨询电话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205/535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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