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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10人公告

2026-02-10 13:58:43 |文章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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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拥发〔2026〕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定向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共提供13个事业单位15名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使用指标,供10名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招聘选岗使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要符合《关于印发〈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拥发〔2026〕1号)规定的招聘条件。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初审

由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审核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由军人一方向本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报需求,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根据阜拥发〔2026〕1号文件要求,审核军人一方随军随队、军龄、军衔和职务层级、奖励表彰、特殊岗位和艰苦地区工作、伤病残、执行任务等情况。军人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填报《阜新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统计表(军方统计样表)》(附件2),收集整理军人对应情形印证材料,通过军事综合信息网“云传服务”方式,向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报以上材料。其中,《统计表》需提供Excl电子版和加盖政治部门印章扫描版;其他印证材料需提供加盖政治部门印章后的复印件扫描版(复印件需由经办人力资源干事手写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留下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2月27日,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以“云传服务”提取码过期前24小时时间为准,逾期提报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复审

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填好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到市人社局指定邮箱。

2.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的《阜新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报名表》(附件3)(要求本人签字,扫描成PDF版)。

(2)身份证(扫描成PDF版)。

(3)毕业证(扫描成PDF版)。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

(5)《阜新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汇总表》(附件4)(excel表格电子版)。

(6)一张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20KB以下,JPG格式)。

以上所有材料请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名邮箱fxrsdp@163.com,发送报名邮件的命名为:阜新市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姓名。

3.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8日—3月2日,收到报名表时间以邮箱中邮件显示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其中,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以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为准,初审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复审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如有问题须在规定时间内拨打电话联系市人社局或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未按规定拨打电话出现问题者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为1:2,当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削减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赋分、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试卷,试题内容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赋分

赋分由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组织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拥发〔2026〕1号)执行。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赋分。

(三)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总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赋分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赋分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五)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赋分确定岗位选择顺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赋分均并列者,现场抽签确定岗位选择顺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岗位选择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

岗位选择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18-2110519

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418-6674031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8-2680035

附件:

1.阜新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岗位信息表.xls

2.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统计表(军方统计样表).xlsx

3.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报名表.docx

4.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汇总表.xls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10日

原文标题:阜新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公告

文章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210/53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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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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