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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9人公告

2026-03-12 19:00:41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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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29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新津中学 公益二类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南路50号 开展义务段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成都市新津区实验高级中学 公益二类 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黄州会馆路666号 开展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成都市新津区职业高级中学 公益二类 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兴园8路515号 开展职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初级中学 公益一类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中路296号 开展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成都市新津区教师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 成都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康西路96号 推进“区管校聘”工作,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聘考生如系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规定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9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四、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3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附件《报考指南》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按工作要求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4月3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公告。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12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5月1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强同志(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杨柳大道11号2栋1单元12楼1号,联系电话:028-82479906),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指南》。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于2026年5月21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指南》。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按工作要求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不超过3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经同意,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原则上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未经同意,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八、 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 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按工作要求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及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人事科)

028-82529726、028-82479906(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28-82517007(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办公室)

028-82481848(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2516400(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

1.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考指南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2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312/536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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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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